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随后,花垣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开了一张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交给李明。“这些钱我们也不会经手,如果上缴金额不大,我们会直接开单子给当事人,让他自己拿到财政非税窗口缴纳现金。”
《两部门:破解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六大难点问题》苏文颖指出,虽然联合国文件中使用了“儿童色情”一词,但现在国际上倾向于用“儿童性侵制品”替代“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刑警组织也建议使用这个术语,这也是为进一步强调这类制品的制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儿童的性侵害和性剥削行为,不宜用成人化的“色情”一词描述。




